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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告开发商耍诈卖人防车位

    余波未平    ■开发商:公司高层正在讨论此事    新龙基集团有限公司对法院的判决结果有何反应?小区12位参与了诉讼的业主什么时候可以获赔?开发商对小区其他没有对簿公堂但又购买了人防车位的业主是否会赔付?昨日下午,记者来到该公司,公司法务副总监刘晨耕听到记者说明来意,皱了皱眉头说,公司的高层正在对此事进行讨论,他暂时没有接到相关的反馈信息。记者问他个人对此有啥看法,他说不便发表任何意见。当记者询问他能否可以给出相关联系方式时,刘晨耕表示说没有这个必要。    ■业主:开发商如果不赔钱怎么办?    从2010年1月27 日到2011年7月21日,这一官司经过一年半终于尘埃落定。但是,对于业主们来说,这个过程非常煎熬。一位业主一家买了两个车位,共花了22万,为了打这个官司,非常焦虑,常常失眠。对于这个结果,业主们表示只能勉强接受。一位姓袁的女士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法院判处开发商赔付购车款,但是没有任何惩罚措施,“利息很少,开发商已经用这笔钱赚了不少了。”她还担心,法院虽然判了,但是如果开发商拒绝赔付怎么办?    ■专家:开发商如觉得冤枉可起诉相关部门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教授李建伟接受记者采访时明确指出,人防车位不属于开发商可以出售的对象,属于国有,可以租赁但绝对不可以出卖。而看开发商是否构成欺诈,关键要看事前有无得到出售许可。    换句话说,如果出售了人防车位,那么购房合同无效;如果开发商又有预售证,那么就不构成欺诈。如果开发商觉得冤枉,开发商可以起诉政府相关部门审核不严,给人防车位办了预售证,导致他们吃官司。